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《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》,对按病种付费有关政策、关键技术、核心要素、配套措施等进行了明确。 《办法》突出了三个方面的规范: 规范总额预算管理,要求合理编制支出预算,在此基础上确定按病种付费总额,强调总额预算的刚性。 规范分组方案制定和调整。明确分组方案的制定主体、分组框架、数据和意见支撑、调整内容等,原则上要求分组方案两年调整一次。
规范核心要素和配套措施。厘清了权重、费率、支付标准等内涵,要求核心要素确定中医保部门要与医疗机构充分协商,达成一致。规范医保支付相关的配套措施,包括特例单议、预付金、意见收集、谈判协商和医保数据发布等,提高医保支付的科学水平。 《办法》还明确将按病种付费相关要求纳入协议管理,加强改革成效监测评估,强化基金监管,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等,提升按病种付费的标准化水平。 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对于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行为、主动控制成本,优化医疗资源配置,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,维护参保人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 近年来,国家医保局着力推进住院服务按病种付费,开展了按病组和按病种分值(DIP)付费两项试点,经过六年时间,病种付费实现了从试点到扩面,从地方探索到国家统一,目前基本实现病种付费覆盖全部统筹地区,付费管理机制不断完善,在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,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,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但改革过程中,地方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也反映了一些问题,如病种分组动态调整预期不足,各地配套措施建设不平衡,地区间精细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差别较大等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,国家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,进一步完善按病种付费政策设计,提升医保支付规范化水平,促进改革从扩面向提质增效转变,充分释放医保支付的引导性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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